• 郑州
您的位置: 法制网 > 法律百科 > > 详情

传真的合同是否具备民事法律效力

来源: 问法 2023-09-09 08:19:42


(相关资料图)

一、传真的合同是否具备民事法律效力

传真的合同一般是具备民事法律效力的。《民法典》明确指出: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现为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、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。从这条可以看出,合同的形式包括传真件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,当事人以传真形式达成协议,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,合同自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成立。传真件合同文本同样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能力,但由于在实践中,传真合同可能在传送过程中经常出现字迹不清、内容模糊等情况,并且容易被伪造、篡改,所以其效力一直备受争议。要想证明传真合同的有效性,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,如电信公司传真电话记录单。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。否则即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。

二、协议书和合同书的法律效力相同吗

法律快车提醒您,协议书和合同书的法律效力相同。合同和协议只是两种不同的名称,只要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就生效,本身没有区别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建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。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,合同就是协议。但根据逻辑原则,协议是合同的概念,即所有合同都是协议,但并非所有协议都是合同,因此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。合同的特点是清晰、详细、具体,协议的特点是简单、概括、原则。在实践中,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,如合同、合同、协议、名称并不重要,关键是看其内容。根据本质内容,如果协议内容明确、具体、详细、完整,完整,并涉及违约责任,即使其名称是协议,也是合同;如果合同内容比较一般、原则、不具体,也不涉及违约责任,即使合同名称写,也不能称为合同,而是协议。

三、怎么订立合同

法律快车提醒您,当事人订立合同,采取要约、承诺方式。

1.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。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,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,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,视为到达时间;未指定系统的,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,视为到达时间。要约可以撤销。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。

2.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。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。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,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:

(1)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,应当即时作出承诺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;

(2)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,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。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,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。信件未载明日期的,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。要约以电话、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,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。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。

标签:
温馨提示:
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,解决您的实际问题。 立即在线咨询 >

相关知识推荐
操作
分享
15037178970

公众服务

法制网公众号

快速找律师 / 免费咨询

查法律知识 / 查看解答 / 随时追问

律师服务(工作日8:30-18:00 ,非工作日请QQ留言)

律师加盟

律师营销服务

在线客服:

加盟热线:

律师营销诊断

营销分析 / 回复咨询

案件接洽 / 合作加盟

法制法律网,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,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。
CopyRight@2003-2022 fazhi.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
豫ICP备2022016495号-26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939 674 669@qq.com